培训内容:
孕产妇护理、婴幼儿发展、 0-3 岁婴幼儿生理发育、饮食、心理发展特点、营养、日常生活护理、脑神经科学理论、个性化教育、技能训练与感觉统合等培训。
授课内容注重基础理论教学,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培训方式:
采用疑难讲解、案例分析、交流经验、主动练习、互动式教学的培训方式。全面掌握考试教材难点、重点,助你轻松应考。
师资介绍:
聘用著名专业老师讲课,对考试题型分析透彻,讲课思路清晰,特聘知名医院资深专家授课,确保通过率。
培训内容:
孕产妇护理、婴幼儿发展、 0-3 岁婴幼儿生理发育、饮食、心理发展特点、营养、日常生活护理、脑神经科学理论、个性化教育、技能训练与感觉统合等培训。
授课内容注重基础理论教学,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申报条件
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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